语言教学活动的意义是什么,语言教学活动的意义是什么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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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对学校教育现状,国家出台了中小学教师惩戒规则,意义有多大呢?
教育惩戒,面对的永远是少数学生。但是对少数学生的惩戒,却可以教育并影响所有学生。
曾几何时,教师手里的教鞭没有了,因为社会舆论和息事宁人的领导,老师惩罚学生无论怎样都是错误,而且后果自负,轻则批评教育,重则丢掉饭碗。如此这般,谁还敢惩戒!
我亲眼见到一中年男老师,被一蛮不讲理的学生顶撞的火冒三丈,几欲动手,最后硬生生忍住了,熊孩子伤不起呀!
去年十一月,教育部发布关于《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(征求意见稿)》,有说法今年九月十号实施。下图是部分惩戒措施。
惩戒规则大致规定了学生犯了怎样的错误,适用什么惩戒,从批评教育,到限期转学,惩戒手段多种多样。
看到这样的惩戒规则,老师有没有拿到“尚方宝剑”的感觉?有没有觉得“腰身壮,胆气豪”?
的确,惩戒规则维护师道尊严让惩戒合理化,老师们心里清楚,对待学生犯的不同错误,具体***用什么惩戒办法。通过国家法规的形式确定惩戒措施,对学生来说也是一种震慑。
惩戒规则要落实到具体操作上,老师们还是心有忧惧。一是因为现在的学生太复杂了,敏感多疑的、抑郁气质的、暴躁叛逆的等等,一个不小心,惩戒规则也会惹事。
二是觉得有些惩戒措施很难操作。惩戒规则中频繁出现的一个词是“适当”,这个“适当不适当”谁说了算?老师个人觉得适当,学生家长觉得过当了,怎么办?
我国对急救人员是有法律保护的,即急救人员在实施抢救过程中,如果造成被抢救者受到伤害(比如心脏按压,按断肋骨),或者是抢救不成功患者死亡,急救人员没有任何法律责任。
老师有什么保障呢?我们做的事情也是“治病救人”,但现在有些孩子“病”根太深,老师如果用力太猛,难免让孩子“伤筋动骨”,***如人家投诉,老师能用什么来保护自己?
国家出台惩戒规则是好事,毕竟让惩戒师出有名,让老师不至于战战兢兢批评学生。但从根本上来说,还是要大力扭转教育环境,社会、学校、家庭,要形成一个良好的教育共同体,大家对教育本质的认识基本一致,那个时候,惩戒才不会成为社会问题。
现在老师教的都是些爷爷奶奶级的人物,罚不得,骂不得,这么长此下去,老师说的话没人听,孩子本该在学校受约束、定型的年龄,却因没有约束而放任自流,难道这些是家长想要的吗?
无规矩则不能成方圆!
学校和老师就应该有对学生的处分权和惩罚权,学生做错了事必须接受相应的处罚和惩戒,而且家长不能干涉。
家长过度介入学校的管理必须要纠正,社会舆论也不要一边倒的谴责学校和老师。
建议学生入学时必须要跟学校签立惩戒书,让严肃与活泼重回校园。
在目前家校关系紧张,教师教育学生如履薄冰,师生之间矛盾频发,动辄因为教育学生发生冲突,无论原因何在,不分青红皂白一律由教师承担所有责任的前提下,出台这样的规则,意义不大。
首先,未成年人保***就已经界定了在矛盾发生过程中,未成年人有豁免权,即使未成年人杀死了人,他们照样可以逃脱法律的严惩,这样在某种意义上教师已经失去主动权,无论你批评教育学生理由多么冠冕堂皇,无论你动不动手,未成年人都可能因为对教师的任何不满肆意妄为,造成的伤害和后果可能让教师赔上一切,没有那个教师如今在冒这样的风险了,学会自保才是第一位的。
其次,惩戒的尺度如何把握界定?教师惩戒学生一般都是忍无可忍,在双方情绪激动的前提下发生的,***如动手,即使造成的身体伤害并无大碍,但心理伤害却无从界定,这个也是风险存在的最大因素,学生很可能因为教师的言语***而做出激烈行为,那样的后果更加可怕。前段时间不就有学生因为教师作文批改而选择跳楼轻生,最后的结果还是教师承担了所有的一切,媒体一股脑的怪罪于老师。这在以前简直不可想象,教师连批改学生作文的权利都没有了,何谈惩戒呢?
再次,如今的国人对孩子的溺爱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,无条件满足所有要求,过去传统意义上的“儿孙自有儿孙福,不为儿孙做马牛”的说法变成了“宁愿父母吃尽苦,甘愿子孙享清福”的状况,没有任何一个人会心甘情愿的接受自己的孩子受到外人批评的委屈,即使自己的亲人也不行。曾经就见过夫妻二人因为教育孩子而离婚,母亲振振有词的说孩子是我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,凭什么你来打骂他的惊人说法。更容忍不了一个教师外人对他的孩子严加管教,只要你敢碰一下他的孩子定会让教师很难看。
所以对于目前已经形成这样的大气候下,要在短时期内被所有人接受是不可能的。估计教师不敢管 不愿管,不想管的情况还会继续存在 ,或许越发严重,因为一朝被蛇咬,十年怕井绳啊!
这个问题是个好问题!个人感觉目前的教育现状不是教育部一纸规定就能迅速改变的,还有很长的路要走,需要全社会努力,而决不是单单依靠教育就能解决问题的。
我们知道,冰冻三尺,非一日之寒。教师对调皮捣蛋的学生能不管就不管,变得越来越佛系,不是一天两天、一年两年就形成的。多年来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就是教育界三条高压线之一,一直被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校长再三强调。不是有很多校长说宁愿教师教学成绩倒数也不愿意教师体罚学生吗?有不少老师因为体罚学生被家长缠住、被上级处分,也有不少老师因为正当惩戒学生同样被家长纠缠。还有个别老师就是因为正当的批评教育学生,就被轻生的学生弄得一辈子很难过。尤其这些年来,一有风吹草动,社会舆论往往一边倒地指责教育,指责教师,主管部门也往往迫于压力而无法保护老师。老师们着实被吓怕了,现在提倡惩戒学生,恐怕也很少有老师敢于放开手脚去做了。
我们也知道,解铃还须系铃人。
今天这个局面是怎么造成的,不是单独一方面的责任。以前确有老师惩戒学生过重,个别甚至是严重体罚,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的影响,这样的行为不管怎么说都是不能被允许的,但这种行为毕竟是少数,不是主流。
在以往,往往最轻的惩戒,如罚站也是不被允许的。现在让老师们去惩戒学生,老师们首先会想到会不会危及到自身?家长无端责难怎么办?谁来规范家长行为,避免“校闹”?这些问题不解决,老师们恐怕很难敢于大胆对学生进行惩戒。解除老师的后顾之忧是上级部门应该重点考虑的问题。
教育主管部门要做老师的娘家人,做老师的坚强后盾,要善于分清是非曲直,要敢于顶住社会压力,给老师们以公道。
国家要加强舆论宣传,让全社会理解惩戒教育在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性,让更多的家长自觉配合学校的惩戒教育。
分清惩戒和体罚的界限也不是简单的事情。这两者有时确实也很难界定。老师们有时也拿不准,一朝被蛇咬,十年怕井绳,都是可以理解的。要有足够的耐心,让老师们学习、消化如何才能正确地进行惩戒,避免走进体罚的泥潭。
全社会都要加强规则意识,按规矩办事。这些年来我们的规则意识有很大的提高,但在某些领域和方面还亟待提高,像学校惩戒规则就一定要受到法律的保护,才能逐渐打消老师们的后顾之忧,逐步走向正规。
我们都知道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,对学生的成长极为不利。以前我们往往喜欢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,现在如何拨乱反正,走向科学的教育之路,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才能成功。
国家出台中小学教师惩戒规则,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。这预示着老师将拥有惩戒权。
在此之前,学生出事,家长和领导首先找老师、批评老师 ,要老师担责。所以,为了明哲保身,很多老师不敢管学生。
即使学生没有完成作业,老师也不敢留堂,不敢罚跑步,不敢罚站……即使是老师对学生很普通的一次处罚,家长一个不高兴,就可以令老师身心俱疲。当老师的,没有“令箭”,连“鸡毛”都没有,老师真难当呀!面对家长的责难,老师真是有太多的不敢当、不敢做。
2020年9月10日,《中小学校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实施暂行办法》将实施,这给了老师一颗定心丸,也赋予了老师惩戒学生的权利。
老师有了惩戒权,开展工作就有了更大的权利,特别是对于那些顽皮捣蛋,专找人麻烦的学生,更是有了约束的条款。但是如果以为有了惩戒权,老师就有了尚方宝剑,那就大错特错了。
惩戒权的实施,有赖于家长的支持,如果没有家长的支持,惩戒就成了空头支票。很多父母对孩子非常溺爱,既不会骂孩子,也不会打孩子,导致孩子以自我为中心,我行我素,吃喝玩乐都在行,唯独学习不行,这样的孩子学习懒散,不愿意做作业,上课捣乱。如果老师负责任地监管他,他还可能会找老师的晦气。
那一年,英子老师上早读课,学生甲从进入课室那一分钟开始就趴在桌子上睡觉,英子看不过眼,提醒了他两次,第三次再提醒,他还是不理不睬,依然趴着不动。英子老师被气怒了,随手举起手上的书,拍了一下甲的头,可是甲霍地站起来,两手拿起椅子,高举过头,对着英子老师用力一砸,英子立刻晕倒在地,事情的结果导致英子老师头部严重受损,出院后再也无法担任教学工作。事后英子老师想追究甲的责任,但是甲学生家长却恶人先告状,说英子老师有错在先,先打了学生,才有了这样的结果,英子老师是自作自受,他们是不会负责的。学校领导,也没能担负起保护英子老师的义务。
多年过去了,这件事已经逐渐被人们遗忘,可是英子老师已经没有了未来,家庭破碎了,生活非常艰难。面对英子老师的悲惨遭遇,作为一名老师,我们只能心痛而又无能为力。这事情的发生,该怪什么呢?老师?领导还是学生家长?究其原因,甲家长和甲都有非常大的责任,父母这样做,可以说是纵子行凶。大家都知道,有怎样的父母,就有怎样的孩子,相信甲不会有什么美好的未来。
所以中小学教师惩戒规则的实施既需要家长的配合,也需要学校领导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撑腰,这样才能让老师行驶惩戒权的时候没有后顾之忧。
作为老师,虽然法律规定老师有了惩戒权,但是也要注意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适度、适当行使自己的权利,这是老师的权力和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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